近日 牡丹区14所小学发布2020年招生公告 1.牡丹区杏坛小学 2.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3.牡丹区长城学校小学 4.牡丹区实验小学 5.牡丹区第四小学 6.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7.牡丹区第二小学校本部 8.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9.牡丹区东关小学 10.牡丹区第一小学 11.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12.牡丹区东苑小学 13.牡丹区第五小学 14.牡丹区双河小学具体内容如下:
01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为牡丹区二十二中附属小学,自2020年8月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牡丹区二十二中将选派优秀管理团队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时选派骨干教师组成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师资队伍。 现将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如下:牡丹区杏坛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杏坛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杏坛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杏坛小学辖区居民子女。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各类别提交材料具体如下: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网上预报名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2. 信息采集方法(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地点:牡丹区杏坛小学(太原路与中山路交汇处,太原路186号原二十二中南校区)。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七、咨询电话: 18305309698、15053016909
八、特别说明: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2020年8月17日02 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区第三实小效果图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辖区居民子女。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各类别提交材料具体如下: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网上预报名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2.信息采集方法(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地点: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中华路与高平南路交汇处,东北方向)。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七、咨询电话:18253098297、18253098287、15753096616八、特别说明: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2、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0年8月17日 03 2020年牡丹区长城学校
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长城学校2020年小学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一:东至句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黄河路,北至长城路。区域二:东至解放北街,西至句阳路,南至北大堤,北至泰山路(原北外环路)。区域三:东至新牡丹北路,西至解放街北街,南至长城路,北至泰山路(原北外环路)。区域四(仅适用于2020年招生):宏利社区张庄、耿庄,阳光社区何寨、十里铺、夏庄。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长城学校学区入学条件的儿童。不接受不满六周岁和已读过一年级且有学籍号的儿童报名。
三、招生时间
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学区内适龄儿童应提供以下入学材料: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不动产证(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房屋拆迁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簿。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不动产证(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依托祖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需儿童和其监护人户籍与祖辈在一起的,儿童直接监护人在市区内确无房产,提供无房证明。6.学区内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营业执照(牡丹区户籍需提交无房证明、非牡丹区户籍提交居住证明),学区内经商需一年以上。7.学区内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牡丹区户籍需提交无房证明、非牡丹区户籍提交居住证明),学区内务工需一年以上。
五、网上预报名
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2.信息采集方法(1)建议家长用电脑进行操作。以上材料均需提前复印和拍照,照片要清晰完整。户口簿至少上传首页、索引页和户主页、待入学儿童本人页等。购房合同至少上传购房合同首页(封面,显示出来条形码编号)、显示房屋出售方和购买方信息页、房产局公章页、最后一页(即按双方手印页)等。其他材料根据需要拍照和复印。(2)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3)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填写报名信息和报名学校,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等待学校审核,及时关注初审通过情况。
六、现场审核
8月20—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在平台上初审通过的(平台上显示:“学校初审通过,等待学校复审”为初审通过),由待入学儿童监护人到长城学校智楼1号楼101室提交入学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正面注明证件名称、件数及联系电话。监护人到校一律走南门,佩戴口罩自觉排队,对应区域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办理。
时 间 | 现场审核报名类别及顺序 | 8月20日 | 上午:牡丹区学区户籍有房产类下午:牡丹区城区户籍无房产类、优抚对象类 | 8月21日 | 上午:牡丹区学区内有房产类下午:非牡丹区户籍在学区经商务工类、牡丹区户籍在学区经商务工类 | 8月22日 | 入户调查,材料核验,确定新生名单 |
七、咨询电话
电话:15254021615,0530-7357772 15265025729,19953005717
菏泽市牡丹区长城学校2020年8月15日04 2020年牡丹区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广福街(成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环城河以外)。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实验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平台报名时只需上传购房合同的“封面页”“第一章合同当事人页”“第二章商品房基本情况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页”“出卖人买受人签字盖章页”即可)、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 7.学区内原住居民房屋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和户口簿、出生证明。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1)先根据“信息采集方法(详见下面2)”完成网上预报名。 (2)凭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您已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界面截图到学校送交原始材料及复印件。一人一个档案袋,并请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证件名称、所属类别、联系电话。 (3)网上报名和送交原始材料截止时间:8月19日18:00 2.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特别说明 8月24日,请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是否录取 8月26日,请家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 0530-7380201 0530-7380202 0530-7380203 0530-7380208 0530-7380222 0530-7380229 咨询时间: 8月16日-19日 上午7:30-11:30 下午14:30-18:30牡丹区实验小学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六日05 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 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八一路,北至北环城河。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辖区居民子女。三、招生时间: 2020年8月17-22日四、入学证件要求: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区内经商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税务证明(免税证明); 学区内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 五、网上预报名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2.信息采集方法(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牡丹区城区小学招生信息采集方法”(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时间: 8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2.提交材料地点: 牡丹区第四小学北校区(牡丹区广福大街950号) 3.注意事项: (1)网上预报名提供的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自备),并在档案袋封面填写上儿童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证件名称及件数。 (2)所提供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提供材料时需佩戴口罩,间隔一米距离有序排队,不聚集、不交谈。 七、审核材料时间:8月20—22日,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17705303312 咨询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2020年8月16日06 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2020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内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区域一:东至220国道,西至昆明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西路。 区域二:东至杨店东路,西至昆明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 三、报名所需条件: 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并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如:房产或户籍、军人子女、务工经商等),正面注明儿童姓名、证件名称、件数及联系电话。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 仅有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 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 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 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 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经商还需提供营业执照(需一年以上);务工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一年以上)。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 网上申报: (1) 2020年8月17日—19日,入学儿童监护人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 链接。(文章最后附注册教程)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文章最后附注册教程)
2.现场审核: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时间安排:8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请家长根据安排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五、特别说明:1. 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新生入学资格,并报送司法机关处理。2. 时间充足,凡通过平台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均能得到现场审核,请家长不要连夜排队。学校咨询电话:5665015;5665168咨询时间:8月16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2020年8月16日07 2020年牡丹区第二小学校本部
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牡丹区第二小学校本部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西至西环城河,东至东顺城街,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西至西环城河,东至广福街,南至南环城河,北至东方红大街。 西至广福街(成阳路),东至解放大街,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学区内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1.户籍和房产均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优抚对象子女。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安排就读。一线人员条件、范围及人员名单以山东省卫健委确定的为准。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城区内无房证明、学区内居住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 五、网上预报名 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信息采集办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教育信息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材料复核 初审通过的,提供相关证件进行材料复核。 1.8月18~20日 家长接到通知后,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同一个档案袋内,并在袋面注明证件名称及联系电话)到学校清平院复核。复核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请勿聚集。 2. 8月21~22日 区教体局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逐个审查审核新生资格,安排专人进门入户落实或到公安、房管、社区等相关部门核实。符合条件的确定新生名单,并将新生信息上报区教体局备案。 3.8月23日 下午3:30学生家长到报名地点领取相关证件,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请勿聚集。 特别提醒: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入学(城区学校信息共享),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报名审核分区 为方便报名,学校按照学区范围划分四个区域接受报名审核,请依据家庭住址到指定区域审核材料。 一区:东方红大街以南,解放街以西,南环城河以北,广福街以东。 联系人:何老师(15020564293) 二区:南环城河以南,解放街以西,长江路以北,广福街(成阳路)以东。 联系人:孙老师(15666624557) 三区:八一街以南,东顺城街以西,东方红大街以北,广福街以东。 联系人:尚老师(15666500583) 四区:八一街以南,广福街以西,南环城河以北,西环城河以东。 联系人:任老师(15264014257)
附:招生分区图08 2020年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 招生范围区域1:东至西大堤,西至昆明路,南至曹州路,北至黄河路(含李峨、民泰两社区)
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华西路,北至黄河路(含益民社区该区域内居民)二、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辖区内居民子女。
一、 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 入学证件要求(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其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房产依据入学,提供拆迁协议时,需同时提供城区无房证明。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和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五、网上预报名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 信息采集方法:(1)登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网上预报名完成后,学校组织入学材料收取和审验工作。1. 入学材料收取时间:8月17-19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提交入学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时,必须持有网上预报名截图,否则,不予受理。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到8月19日下午6: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2. 审验时间:8月20-22日,学校结合公安、住建、人设、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审核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并采取登门入户的形式实地调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 凡材料审验合格满足入学条件者(可在平台查看),24号下午3:00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咨询电话0530-7387599 0530-7387519八、特别说明1. 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提供的证件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注明证件名称、件数、学生姓名和家长联系电话。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一次性交齐材料,补交材料概不接受。 2. 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九、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校通知。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0年8月16日 09 2020年牡丹区东关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东关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康庄路。 区域2:东至青年路,西至东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康庄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 前出生)的牡丹区东关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网上预报名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2.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东关小学院内(青年北路)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要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 8月24日 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 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家长下午3:00 到学校领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 0530-3967956 0530-3967958 0530-3967619 0530-3981388 0530-3967618 0530-5193766 八、特别说明: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2020年8月16日
10 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 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37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解放街以东;青年路以西;中华路以北;东方红大街以南。 二、年龄要求: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入学证件要求 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 7.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再作为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8.依托祖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需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确无房产(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一直与祖辈在一起,并长期一起居住。 四、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8月17日—19日 | 网上预报名(报名后请及时再登录关注报名反馈信息) | 8月19日—20日 | 现场审核(以网上报名名单为主,并携带网上所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8月24日 | 处理遗留问题 | 8月25日 | 公示招生结果(领取报名材料原件) | 五、网上预报名1.网上信息采集时间:2020年8月17-19日(务必及时申报,过期平台会自动关闭)。2.信息采集方法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填写各项信息(带*是必填项),上传入学证明材料(原件清晰照片),并填报学校(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等待学校审核。报名后请及时再登录关注报名反馈信息。
六、现场审核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时间安排:8月19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请家长根据安排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时间 | 报名年龄段 | 8月19日 | 2013年9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 8月20日 | 2014年1月1日——2014年8月31日 |
审核方式:以网上报名名单为主,出示网上报名截屏信息,并携带网上所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生一袋,将资料装入档案袋内,正面注明证件名称、件数;孩子姓名、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为现场审核工作高效有序,只许一位家长(直接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进行审核,先在学校门口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后,然后领取审核序号,填写《儿童信息登记表》,粘贴孩子一寸照片一张,然后按照顺序进入审核区域。 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和儿童户籍页共4页,尽量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主不是直接监护人的还需复印监护人页)。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件全部复印,需要装订的请装订好。 七、特别说明 1. 请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网上预报名和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时间充足,凡通过平台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均能到现场审核,请家长不要连夜排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无健康绿码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2020年8月31号前满六周岁需要延迟上学的,需要家长填写《延缓入学申请单》交到南城中心校审批。中心校盖章后于8月20日交到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 4.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咨询电话 毕老师:15953035877 李老师:13668609867 11 2020年牡丹区太原路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太原路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双河路、北至黄河路。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太原路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图片不要超过10M),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太原路小学院内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 8月24日 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 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家长下午3:00到校领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0530-7382667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2020年8月16日12
牡丹区东苑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区域1: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路。 区域2:杨庄社区(原住居民) 二、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 三、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拆迁协议)。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机关证明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非牡丹区户籍)。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不作为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非牡丹区户籍)、营业执照、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前)。 四、入学注册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8月17—19日,监护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不在该系统上注册报名的,无入学资格。 2.网上录取 8月20—22日 3.提交材料 (1) 监护人带孩子一起到学校提交材料。 (2) 8月19日上午8:00—11:30 杨庄社区和环堤公园以西 8月19日下午15:00—18:00 环堤公园以东 (3)提交材料必须和上传平台信息一致。 (4)家长在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 “等待审核”页面截图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五、温馨提示1.孩子户籍和监护人不在一起的,报名注册时需上传、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2.户口簿上传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3.购房合同需上传关键信息:含编号、房号、面积、用途、签字盖章、买受人(身份证号)等。4.复印件一定要齐全,不要遗漏。 5.监护人一定要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所填信息和证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六、注意事项1、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禁止吸烟,佩戴口罩,并自觉排队。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提交材料现场。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招生服务电话: 0530—7799018 0530—771199613
牡丹区东苑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五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一、招生范围区域一:东至东环城河(夹斜路、康庄路十五巷),西至解放街,南至八一街,北至黄河路(含步行街)。区域二:东至解放街,西至广福街,南至北环城河,北至康庄路。区域三: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康庄路,北至黄河路。区域四:东至青年路,西至句阳路,南至黄河路,北至北大堤。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五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四、入学证件要求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五、网上预报名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2. 信息采集方法(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咨询电话家长网上报名如有困难,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到学校在教师指导下报名。姜老师:0530—5757826 陈老师:13953011121刘老师:17805300019 韩老师: 15098329006郭老师:13675300145 李老师:17853058758七、证件审核时间网上报名后,请于8月19-20日到牡丹区第五小学提交证件。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八、领取入学通知书及证件时间8月25日家长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请于8月26日上午8点到学校领取所交证件及入学通知书;审核没有通过的,只领取所交证件。九、特别说明1.请监护人及时在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凡是不在网上报名或不到学校提交证件的,都不予录取。2.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及儿童户籍页,四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其他证明材料全部复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写清楚证件名称、联系电话及儿童姓名。3.对家长提供的有关材料,学校将进行入户调查,并结合派出所查户籍、房产部门查房产信息。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为使现场审核工作高效有序,只允许一位家长(不带孩子)到学校送交材料,所有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内。5.疫情期间,家长要做好个人防护,带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在校门口测量体温,并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码。(体温不正常者,不得进入校园。)
牡丹区第五小学2020年8月16日14
2020年牡丹区双河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双河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丹阳路,北至黄河路(含打渔店、魏海社区)。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 前出生)的牡丹区双河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3) 点击“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双河小学院内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8月24日处理遗留问题。 七、咨询电话: 李老师:7357631 朱老师:7357636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双河小学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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